新闻的第一生命是真实,如果新闻是假的,自然失去了公信力,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有些新闻事实的每一个环节是不是我们就必须弄得一清二楚,同自然界有时追求适度的不完全确知一样,笔者认为从下面的例子当中可以看到,在新闻处理中适当采用模糊艺术,不仅无损新闻的真实,反而更会彰显新闻的价值。
救人引发编辑部争论
正月初四晚,编辑部就《大年初四保定六旬老人施援手献出生命》发生一些争论,当时争论其事迹简单可描述为“正月初四,保定爱民社区上演了一幕感天动地的英雄壮举,一对父女突然掉进深不见底的化粪井中,众邻居奋不顾身地救人,一位63岁的退休老工人在救人时自己不幸落入井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应当说基本事实是清楚的,争论又是从何说起呢?
原稿这样写道:“由于井里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刘均田老伴就让刘均田快回家拿手电筒。刘均田拿回手电筒时,看到老伴正在把井中的人手向上拉,已经拉上来有一小段时,由于袖子太滑,人又落了下去,马函清一下子给吓得瘫在了井边,不知如何是好。刘均田没有顾得多看自己老伴一眼,就也趴在井边去救人。此时,先后赶来的众邻居已经看清掉在井里面的是父女俩,人们先把1岁多的孩子救了上来,又有人向井里伸了一根竹杆,好让井中的人拉住竹杆,以防被淹没。突然,井里的人向上一跃上到了井外,同时刘均田老人一下子就头朝下栽到了井里,没有了一点踪影。”
有编辑提出疑义,说老人在救人时是不是自己不幸落入井中,是自己不慎,而不是救人呢?他救人时是否拉住了被救人的手呢?社区负责人准备给他申报见义勇为,是不是不够一定级别,而造成媒体先给人定性了呢?
旗帜鲜明肯定见义勇为
笔者在快速浏览了稿件之后,向值班总编提出了如下意见:媒体应当旗帜鲜明地肯定老人是为了救人而死,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这一点作为媒体应当有清醒的判断力,应当大力弘扬老人的优秀品质。不论被救人是否拉着老人的手上来。其理由是老人是为了救人而去的。这一点在原稿中也是有证据的。如“周俊芳是被救上来的赵江宁的岳母,她哭着说‘他是为我们家人走的啊!他那么大的岁数,身体又不太好,遇到那事完全可以不去救人的啊’。刘均田老人的女儿刘端说,父亲掉到井里后······见楼上邻居家的姑爷跪在妈妈的面前,说老人是为了救自己才掉进井里去的。人们回忆,如果当时刘师傅稍微为自己考虑一点,就不会把身体探得那么靠前,也就不会在救人时自己掉下去献身了”等。这些足矣,老人敢于挺身而出救人,我们媒体又为什么不敢于挺身而出大力肯定这种行为呢?
在见报稿的具体处理中,笔者正是将这些素材巧妙地组织起来,用艺术的手法刺激着读者的神经,让读者自己得出正确的评判。
模糊处理相关细节
对于有些编辑提到的到底拉没拉到被救人的手呢?笔者明确提出,这一点必须慎之又慎地处理,因为假设我们在字里行间有一星半点的内容,被救人或许是拉着刘均田老人的手借力而上的,或许就会引发读者情绪导向负面,刘均田老人家属的情绪在失去亲人之后又增添一种负面情绪。其实细究此细节除了引发矛盾和负面情绪又有什么好处呢?在此,编者提出,此处救人细节模糊处理。模糊是更加凸显老人的英雄形象,正确引导舆论,把握住了新闻事件的主旋律。
新闻产生巨大反响
由于新闻引导正确,大力弘扬了刘均田老人舍己为人的精神,老人为抢救他人生命而英勇献身的事迹感动了燕赵大地,引起强烈反响。2月1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做出批示,号召系统内职工向刘均田老人学习并派员看望刘均田的亲属。2月20日,保定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刘均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指出,刘均田是忠厚勤奋的人,助人为乐的人,注重修身治家的人,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舍生取义,是道德高尚的人,号召全市人民以他为榜样,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关心他人和集体。特别提出要学习他知恩图报、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良好家风。2月21日,保定市政府授予刘均田“见义勇为”荣誉称号。2月27日,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总工会主席臧胜业亲自做出批示,在全省职工中大力宣传刘均田先进事迹。河北省总工会下发文件,决定追授刘均田同志“舍己救人模范职工”称号。
可以说,正是笔者在具体新闻事件的编辑处理中巧妙地运用了模糊艺术,使得新闻产生了其本身应当产生的正面效果,并且逐步强化扩散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