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谓危机传播?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但综合来看,“危机传播是指在危机前后及其事件发生过程中,在政府部门、组织、媒体、公众之内和彼此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流过程。”政府作为危机传播的主体之一,其主要任务是新闻发布和信息控制。在危机事件处理中,政府应该始终是主动的、明确的,因为“在诸多情况下,发比不发好,早发比晚发好。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发布是主动的,解释是被动的;按照人的一般认知与接受的规律,发布是被信任的,而解释总是被怀疑的。”由此看来,政府危机传播是政府妥善处理危机事件的重要前提,是维系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危机传播的效果好坏也直接反映了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高低。
政府是危机事件的
敏锐“观察家”和理智“协调者”
政府在危机征兆期的作为与不作为对整个危机传播过程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可以这样认为,政府能否敏锐地观察和观察出结果,并妥善地协调,采取相应的行动,是政府危机传播有效进行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
1.政府是敏锐的“观察家”
危机事件具有潜伏性的特征,在危机爆发前必定会有所征兆。这就需要政府具备类似记者新闻敏感的“危机嗅觉敏感”,以前瞻性的眼光审视表象,将危机的预兆信息以组织传播的方式,传达给危机处置的相关部门,进行周密策划,事前制定出新闻发布机制和多套危机处置预案,并设法把危机扼杀在萌芽期,将危害控制到最小。
2006年2月19日,牡丹江市自来水取水口发现不明絮状物,这一罕见现象引起了牡丹江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立即组织大量科研人员进行科学检测,48小时之内获取检验结果,在确认无误后,牡丹江市政府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了检测结果,说明此絮状物不会造成自来水污染,避免了可能因水污染导致的恐慌,将危机扼杀在了初始阶段。
2.政府是理智的“协调者”
在征兆期里,政府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组织内外的“协调者”。在危机征兆期,由于许多信息的不确定性,因此不宜大面积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危机信息,但为了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工作,政府的工作部署必须及时展开,这就需要政府协调好各个子系统,使他们能够各就各位,各尽其职。与此同时,作为整体而言,政府之间的沟通合作同样必不可少,这种合作尤其对于跨地域乃至跨国界的危机事件显得更为重要。
政府是危机信息的
权威“发布者”
在危机爆发期,政府危机传播的主要内容是新闻信息发布,而政府无疑成为了信息发布的最具权威者,这种“权威”无形中来自政府独有的优势和公众对政府有史以来的信赖。因此,在这个阶段,政府一言一行必须及时、谨慎、准确,并且要始终重视受众知情权的满足,这样才能抑制非权威、非主流、非正确信息的传播和散布,构建稳定的舆论氛围,达到政府危机传播的预期效果。
完成政府危机信息的权威发布,仅仅靠政府单枪匹马远远不够,尤其在危机爆发初始阶段,危机的变化发展迅速,公众的恐慌情绪明显,这就需要政府、大众媒体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
政府是危机事件的
深刻“思考者”
“危机”二字意味隽永,先有“危险”后有“机会”。危机的不可预测性让我们无法回避,但危机带给人们的教训也好,经验也罢,都需要我们静静地思考,而政府义不容辞地承担了深刻“思考者”的角色,并在思考之后付之行动。
2003年5月11日,即“非典”在我国结束后,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2006年1月8日,即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告一段落后,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
2006年3月18日,中国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进综合司司长徐愈在北京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被列为国务院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作为危机传播主体的政府,在危机过后,更应该以一种理智和前瞻的眼光重新关注危机事件的全过程。除了以政策、法律条例以及制度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外,还需要调动社会各种力量,通过科教、媒体宣传等方式,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这些内容不仅是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特别是危机处置能力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执政体系的需要。
以上提到的政府的三种角色中,第二种即“危机信息的权威发布者”对政府来说存在着巨大挑战。因为作为信息发布者,并非媒体和公众想知道的政府都能告知,但如果不告知,便会引发蔑视“公众知情权”的争论。因此,媒体、公众的要求满足和政府自身的要求之间时常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这一角色就出现了一个“尺度问题”。
虽然及时公开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是政府的职责,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但当某些信息可能会造成社会混乱、公众恐慌时,政府有权力进行信息控制,这是政府危机传播的任务之一,也是政府具有社会控制力的一种体现。当然,尺度的把握是目前存在的问题。这不但要求政府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还要求政府系统和社会相关部门良好地沟通合作。这一过程需要我国政府在危机传播的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总结,需要对政府危机传播进行更深入地探讨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