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新闻作为一种新的新闻样式,与其他新闻一样,也是记者将收录到的事实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给新闻受众的新闻作品。人们的关注点主要是放在“民生”二字上。但是,由于一味追求收视率、自身定位不准确、职业道德缺失等原因,民生新闻的“民生”在现实生活中被曲解和误读了。
误读一:将平民视角理解为迎合低级趣味
现代传媒在争取市场、赢得消费的竞争中不得不吸引大众的眼球,调动大众的积极性。“受众本位”的观念提出,强调收视率,重视受众调查。受众既是他们的服务对象,又是他们的信息来源;客户既是他们报道的主体,又是他们存在的最终理由。现代媒体的命运决定了他们与受众是一种依赖、互动的关系,媒体干预大众生活,又牵制于大众。竞争环境的存在,使许多媒体混淆了适合和迎合受众的界限,把以是否吸引受众的眼球作为取舍新闻的标准,这就使得民生新闻选题过于迎合观众而显得琐碎,存在一定的庸俗化倾向,在舆论监督层面也流于浅薄与功利。一些民生新闻用市井琐事充塞节目时间,对灾祸、凶杀、色情内容大加渲染,把新闻故事化、情节化处理,在采编过程中,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围观效益,不顾及当事人的感受甚至生命安全。这必然导致民生新闻的庸俗化,其直接结果便是使民生新闻节目的质量和品位低下,真正的平民文化精神和社会批判意识严重匮乏。民生新闻把新闻价值定位于普通市民百姓的需求,让新闻本质回归到“广大群众欲知、未知、应知的事实报道”。
误读二:将民本意识理解为当事人意识、裁决者意识
新闻是新闻工作者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新闻的选择、编排、播报、评论等决定了媒介必然有自己的立场。在舆论引导方面记者具有很大影响力,现实生活中,往往一些市民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相关行政部门,而是找记者来曝光,这些优待也会有意无意地将记者推向当事第一线。这种情况下,一些记者常常发生角色错位,客观记录者站在了裁判的位置上,或充当司法部门,以自己的预设立场进行“媒介审判”,未进行完全调查前,便主观划分弱势与强势, 如一见到了消费投诉就立刻想到“假冒伪劣、黑心商家”的大帽子,一见到学生与学校纠纷首先就想到乱收费,学校管理不善等;或充当政府部门,以舆论监督代替行政执法。在情感类民生新闻栏目中,一些记者强行闯入私人空间,报道夫妻吵架、婚外恋等个人隐私,直接充当事件的“调摆”者,甚至被当事人情绪感染而把自己放在当事人之前,充当了新闻故事的演员。这些做法虽然看似关注民生,但不客观公正的报道,损害了媒介的公信力,给民众很大的误导,认为找政府部门不如找媒体;或以个人化的微观视角代替整体化的宏观视角,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对于社会所进行的描述缺少整体式的观照,在一些负面报道中以媒体自身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感情对新闻事实进行取舍,民生新闻成为纯粹的情绪宣泄口。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事件中应分清“观察者”和“参与者”的界限,个人感情参与可能会导致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受到怀疑。目前,有的民生新闻类栏目的立场预设性有时表现得过于明显,这种立场预设如果运用不当,往往使媒体客观、公正、平衡等原则产生偏差,最终丧失公信力。
误读三:将民生内容理解为都市市民生计
“民生”中的“民”是指所有具有公民权利的自然人,包括城市市民和农村的农民。尽管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脚步越来越快,但农村人口现仍占我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是数量上的第一群体。而在民生新闻报道上却存在着对市民的偏爱和对农民的冷落。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民的报道数量少,农民常常被置于传媒注意力的边缘,他们很少有机会成为民生新闻的叙事主体。农民生活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打工难、上学难、看病难等在媒体上出现的频率远远低于市民的问题。二是相关新闻中的农民形象差,出现在屏幕前的农民要么是被欠工钱的农民工,要么是在医院外无钱治疗的重病患者,要么是被骗去钱财的受害者。这些新闻将农民塑造成愚昧、贫穷的形象,使他们更加与都市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而有意无意间忽视、淡化了他们的善良、勤劳和朴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