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介入奥运会转播,给奥运会送来了宝贵的发展资金,扩大了奥运会的影响力,催生了奥运市场。1948年BBC向组委会支付了第一笔费用,开始了付费拍摄奥运会比赛的历史。1958年国际奥委会将电视版权写进《奥林匹克宪章》,明确界定奥运会体育比赛为娱乐内容。之后美国三大广播公司在购买转播权上展开了商业角逐,推动了转播费的上涨。1984年,尤伯罗斯对23届奥运会进行商业化运作,大幅提高了电视转播费,让国际奥委会走出了破产的阴影。1995年后,国际奥委会实施长期的电视版权销售战略,不断开发美国之外的市场,奥运会转播费变成了天文数字。
电视幼年时代,奥运会没把电视当回事
1896年现代奥运会诞生,1936年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英国广播公司)首创电视广播,从时间上看,电视的出现比现代奥运会晚了40年。但是电视在普及奥林匹克运动,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方面,无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然而在电视的幼年时代,电视图像模糊不清,因此国际奥委会没把电视当回事。
电视在幼年的时候,虽然没有走到奥运舞台的中心,但是人们渴望超越时空传播体育比赛的愿望却早已产生。传统的体育比赛受场地的限制,观看的人数十分有限,这当然和奥运会创始人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为了客观记录比赛过程,也为了给裁判的主观判断提供事后的验证,奥运会在很早就考虑利用客观的电子设备来加工体育比赛。在1932年的奥运会上,组委会尝试使用双镜头照相机进行终点摄影。除此之外还非正式地使用了电动计时器、设置了大屏幕计分牌、安装了自动打印机网络等电子设备。电子设备的尝试使用,使国际奥委会看到了超越现场观看奥运会的前景。
图像具有直观性和生动性,用图像记录现场比赛,既让不能到现场的观众欣赏到精彩的比赛,又能在事后再现比赛盛况,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因此,到了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组委会安装了闭路电视系统(closed circuit telecast),让市中心的一些商店(inner-city taverns)看到了比赛的转播。不过当时电视技术还处于萌芽状态,组委会主要是使用电影摄影的方式进行拍摄。这次转播是图像首次在奥运会上崭露头角。
二战结束后,1948年的奥运会在伦敦举行。战后英国电视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BBC已在英国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这次奥运会上,BBC向组委会提供了一笔费用,作为拍摄奥运会报道的代价。在整个比赛期间,BBC共播出了64小时的奥运节目,伦敦周围50英里范围内,约50万人通过电视观看了奥运会。由于当时BBC还非常弱小,属于赤贫(desperate poverty)阶层,因此组委会显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没有将BBC的支票兑现。但它的历史意义不可低估,它是电视转播费的萌芽,是国际奥委会开辟新的资金渠道的最初努力。
总的来说,在电视出现的早期,因战争的原因电视发展不快,因此电视对奥运会的影响力也不够,此时组委会对电视转播权的认识还相当模糊,没有一个完整的向电视台推销体育比赛的方案。在这样的情况下,电视机构甚至不需要得到国际奥委会的许可,就可以免费地享用比赛资源。
1950年代,国际奥委会盯上了电视
二战后,国际奥委会陷入经费困难,经费开支超过主要由会员费构成的财政收入的1倍。无奈中的国际奥委会打起了举办国门票的主意,决定从门票收入中扣款3%,以缓解困难。1948年,在伦敦举行的战后第一届奥运会,靠门票收入,不仅满足了举办奥运会所需的全部开支,而且给举办国带来约35万美元的收入。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运会重要性日益提升,国际奥委会及承办奥运的组委会的花费越来越多。到1950年,国际奥委会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此时国际奥委会再次研究奥运会主办国组委会所获收入的分配原则,但他们还是没有注意上电视,或者也许有人注意上了,却没有拿出成熟的方案向电视台要钱。而电视台最初也是把体育报道作为普通报道来经营,后来体育报道产生的效果,让电视台逐渐看到了体育报道的电视价值,并对体育报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1956年墨尔本奥运会前,国际奥委会制定了新的财务计划,其直接的动机就是要电视台放血。1956年国际奥委会开始出售电视转播权,但方案刚一出台就遭到了美国三大广播网的强烈抗议,美国人认为奥运比赛是新闻而不是娱乐,电视台没有义务掏钱报道奥运会。好在美国几家小公司给了组委会一点面子,在三大电视网的吵闹声中,他们掏出了一笔象征性的“转播费”。本次奥运会转播权销售虽然受挫,但却是体育比赛由“新闻”转向“娱乐”的分水岭。
1958年,处在经济困境中的国际奥委会终于将奥运会的电视版权写进了《奥林匹克宪章》,宪章第49条明确地划分了体育与娱乐的界限。奥运会现场直播是娱乐内容,国际奥委会是其转播权的唯一拥有者,由承办国组委会负责销售,所得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49条还对电视台播报奥运新闻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无论私人电视台还是电视网都可以播报奥运新闻,但是直接引用奥运会的现场内容不得超过3分钟。电视台或电影可以在24小时内插播奥运会内容3段,每段3分钟,段与段之间至少还要相隔4小时。如果电视台播放的新闻越过了宪章规定的界限,就变成了“娱乐”,需要另外交费。
面对国际奥委会对电视转播费的信念,美国人的态度动摇了。到1960年,美国各大广播公司就在购买转播权上展开了商业角逐。自此,在美国媒体的推动下。电视转播权的销售价格以惊人的速度向上翻。
1960至1984年,电视付费培育了奥运转播市场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能够茁壮成长,最主要得益于美国三大电视网的竞争。美国三大广播公司ABC、NBC和CBS为了能够击败对手,都把奥运会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正是激烈的竞争,让美国三大电视网在角逐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时,出手特别大方。所以各届组委会都把美国电视网作为主要目标来考虑。直到今天,奥运会电视转播费主要还是来源于美国电视网的“贡献”。
CBS是奥运会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转播权的买主。1958年CBS花了5万美元买下了当年冬季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1960年,它又花了39.4万美元买下了罗马夏季奥运会在美国的转播权。到了1964年东京奥运会,奥运会美国电视转播费翻了近4倍。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电视网对转播奥运会的兴趣越来越大,投资越来越多,争夺越来越激烈。在其后各届奥运会中,也几乎是美国电视网在唱独角戏,奥运会电视转播费的收入,基本上就是在美国地区转播的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在慕尼黑奥运会之前,各届奥运会的电视转播费全部归组委会所有。到了慕尼黑奥运会,组委会与ABC签订了1350万美元的转播合同,这次国际奥委会坐不住了,第一次向组委会提出分成。组委会将合同费用一分为二:750万美元是购买转播权的费用,其余600万美元为技术服务费,国际奥委会只能参与转播费的分成,而技术费全部由组委会支配。最终国际奥委会拿到了三分之一的转播费,拿回的钱国际奥委会再把它分成三块:自己得三分之一,各参赛国奥委会得三分之一,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得三分之一。
在1976年之前,举办奥运会一直是政府行为,由于规模巨大,很多国家不但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严重,有的国家甚至因举办奥运会而负债累累。虽然电视转播费增长很快,但仍然堵不住资金缺口。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的21届奥运会,耗资90亿加元,直到1992年加拿大人才还清了这笔钱。有人讽刺说,加拿大为了15天的奥运会,增加了纳税人20年的负担。
1984年后,商业化运作大幅提高了转播费
举办奥运会的巨大开支,严重影响了人们申办奥运会的热情,到1980年,国际奥委会公共基金只剩下24万美元,再加上1976年蒙特卡罗奥运会出现10万美元的赤字,国际奥委会已形同破产。1980年,商人出身的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他对奥运会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将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交给尤伯罗斯去办。尤伯罗斯借助商业化运作,使23届奥运会大获成功,最终赢利2.15亿美元。尤伯罗斯商业化运作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大幅提高电视转播费,正是凭借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国际奥委会也终于从破产边缘一跃成为富裕阶层。
1984年奥运会,ABC以2.25亿美元夺得美国的转播权,这个价格是1976年美国转播权价格的10倍,是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的3倍。在1984年奥运会前,奥运筹备资金95%来自转播权,之后大约为50%,比例虽然下降,但金额却越来越惊人。现在举办奥运会,稳住了转播费,就可获得50%的资金来源。经过1984年奥运会后,现代奥运会已经开始与顾拜旦理想的状态决裂,正式踏上了商业化道路。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实行了多层次的电视营销结构,各国主要的广播公司在购买了奥运会在相关国家的转播权后,可以许可本国有线电视公司和卫星广播公司使用,从而使奥运会的传播范围更大,影响更广,同时也为未来转播权概念的丰富提供了实验的机会。经过不懈的商业运作,奥运会的电视收入一届比一届丰厚。
客观地说,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之所以能够快速成长,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体育天生就是优质的电视资源,能够吸引观众,并为电视台带来巨额的广告回报;二是美国三大电视网对转播权展开的激烈竞争。可以说没有美国电视网的支持,现代奥运会不可能获得今天的辉煌。
1996年后,转播权销售进入全面营销阶段
1996年后的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加大了对转播权销售的干预力度,并相应地弱化了各国组委会的权力。为了避免市场波动,减少奥运会的风险,给主办者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1995年,国际奥委会实施长期的电视版权销售战略,6月以后,国际奥委会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中美、南美、中东、欧洲等地区的国家级电视机构签署协议,将1996年到2008年之间的奥运会转播权集中卖了出去,净得51亿美元的电视转播合同。
在随后的奥运会筹备期间,组委会除了享用国际奥委会集中销售得到的资金外,还不断地在世界各地开发转播权市场。进入世纪交替后,全球经济增长加快,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步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当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各国人民对精神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而观看奥运会是人们精神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是,组委会转播权合同不断增多,这是以往奥运会转播权销售所比不了的。
今天,电视转播费虽然已经变成了天文数字,但电视机构仍然竞相获取。电视机构的热情使电视转播权成了国际奥委会的支柱产业,现代的奥运会可以说是电视和体育比赛完美结合的产物。
